律师解析:
特定人员
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较广,主要涵盖以下几类人群:
1.建设工程领域务工人员:
包括建筑施工
企业职工、工程监理单位职工、项目建设单位职工等。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建设等各个环节工作的人员,都在适用范围内。
2.实习学生:
各类学校的实习学生,在
实习期间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上
职业病,都可纳入特定人员
工伤保险保障。
3.超龄
劳动者:
达到或超过法定
退休年龄,但没有
办理退休手续,仍然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
他们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也能享受该保险。
4.家政服务人员:
与雇主依法建立了
劳动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也被包含在特定人员工伤保险范畴内。
值得注意的是,当特定人员在工作中遭遇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时,其所在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相关人员就能享受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在建设工程领域务工。小李是超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
退休手续,仍在原单位工作。小胡是实习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实习期间工作。他们三人在工作中分别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对是否为他们申请
工伤认定存在争议,有的认为他们不属于可认定工伤的范围。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建设工程领域务工人员如小朱,实习学生如小胡,超龄劳动者如小李,均属于特定人员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所在单位应依法为他们申请工伤认定。
2、特定人员在工作中受事故伤害,经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保障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能以不合理理由拒绝申请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