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申报要求:
通常情况下,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当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2.职工等申报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去
申请工伤认定,那么
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报时间建议:
总体来说,从事故发生开始的1年内,都能申报工伤。
不过,建议相关人员尽早去申报。
因为尽早申报有利于及时固定与工伤相关的各类
证据,从而保障工伤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让后续的理赔等事宜也能更顺利地开展。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其所在单位认为事故不严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自己的情况属于工伤,要求单位申报,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小朱决定自行申请,单位则称超过一定时间就不能申请了,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已违反规定。
2、小朱作为工伤职工,在单位未申请的情况下,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权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小朱自行申请合理合法。且建议尽早申报,利于
固定证据和后续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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