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申请工伤先行垫付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当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
工伤保险费,职工不幸发生
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可以持
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以
书面形式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如果职工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受伤,而第三人不支付
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是谁时,受伤职工个人可以凭借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申请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依法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申请工伤先行垫付时,申请人一定要准备好所有相关的材料,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来办理,以免影响申请的进度和结果。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不幸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但其所在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且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小许欲申请工伤先行垫付,不知该按何种情况申请。此外,小李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未查明车牌的车辆撞伤,肇事者
逃逸,医疗费用无人承担,小李也想申请先行支付,不清楚申请途径。
案情分析:1、对于小许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费且不支付费用的情形,他可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会按规定先行支付。
2、对于小李的情况,因第三人无法确定,他可凭医疗费用票据等向基本
医保基金申请先行支付,基本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两人申请时都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严格按规定流程和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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