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资支付的基本规定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需在与
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若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而且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2.
拖欠工资的界定及特殊情况
通常,超过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发放工资就算拖欠工资。
但在实际中,若用人单位确实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
3.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要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支付日期还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
尝试与单位沟通,了解未支付工资的原因,看能否达成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也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于今载初
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与小许约定每月15日支付工资。然而,自7月起,公司连续三个月未按时支付工资。小许多次与公司沟通,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给出明确支付时间。小许对公司无明确支付时间不满,认为公司属于
无故拖欠工资,而公司坚称是资金问题,不属无故
拖欠。
案情分析:1、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须在约定日期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该公司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工资,已构成拖欠工资情形。若公司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应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并按当地规定延期支付,本案中公司未明确是否履行此程序。
2、若公司无正当理由超约定日期未支付工资,小许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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