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医疗待遇:
职工报
工伤后,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住院伙食补助、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也由基金承担。
2.停工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
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
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单位负责。
3.
伤残补助:
经鉴定有伤残的,按等级获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至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有一次性医疗和就业
补助金。
4.工亡补助:
因工死亡的,
近亲属可领丧葬、抚恤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公司为其申报了工伤。治疗期间,小朱认为公司应承担全部
医疗费用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但公司认为部分费用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不应由公司承担。此外,停工留薪期内,小朱要求公司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全额发放,公司却以效益不好为由,打算降低发放标准。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费用不符合目录,公司无义务承担。所以对于医疗费用的争议,应依据目录判定。
2、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公司以效益不好降低发放标准的做法不合法,小朱有权要求公司按原标准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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