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
暴力伤害,或工作前后做预备、收尾工作受伤,即便不在岗也可能认定
工伤。
2.不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因工外出因工作受伤或下落不明,以及
上下班遇非本人主责的交通等事故受伤,可视作工伤。
3.若受伤与工作无关,像休息时自行娱乐受伤,一般不算工伤。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公司员工。某天上班期间,他离开岗位去茶水间打水,在茶水间不慎滑倒受伤。公司认为小朱不在工作岗位上,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小朱则觉得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内,为更好完成工作去打水才受伤,应算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工伤需依据相关情形。小朱在工作时间内,去茶水间打水这一行为是为了满足正常工作生理需求,可看作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辅助性活动。依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即便不在岗位也可能认定为工伤。
2、若小朱的受伤与工作无关联,如在休息时间自行娱乐受伤,则通常不算工伤。但小朱打水的情况并非如此,所以他的受伤符合
工伤认定的条件,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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