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
工伤职工超过
停工留薪期仍无法上班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若想延长停工留薪期,需在期满前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延长申请。
经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2.评定
伤残等级:
若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延长,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那么停工留薪期待遇将停止发放。
之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
伤残待遇。
3.享受
病假待遇:
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继续治疗,可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所在单位要负责安排护理。
同时,单位会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向工伤职工支付
病假工资。
案情回顾:小何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将届满,但他仍无法上班。小何未在期满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公司认为应停发其停工留薪期待遇,待劳动能力鉴定后按伤残等级享受待遇;而小何觉得自己仍需治疗,应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工伤职工需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且延长不得超12个月。小何未申请延长,所以公司停发其停工留薪期待遇符合规定。
2、若小何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单位负责护理。同时,单位可按规章制度支付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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