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主要涵盖
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两部分。
工伤认定
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申请,
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能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去
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是在工伤认定之后进行。
当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是存在残疾,并且对劳动能力产生影响时,就可以开展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时间要求,工伤认定最晚要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1年内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稳定后就能做,虽然没有绝对的最晚时间,但建议尽早进行,这样可以避免影响自身权益的维护。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不幸受伤,所在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单位的不作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他想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但对于申请时间和后续劳动能力鉴定时间存在疑惑,与单位就工伤认定和鉴定相关事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本案中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小朱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需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进行,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开展。虽无绝对最晚时间,但建议尽早进行,以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