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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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普通职员主动离职不享受补偿待遇。但如因公司不当行为离职,应给予赔偿。例如,公司未缴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薪资或工作环境安全有缺陷等,员工可据此辞呈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自主离职,企业一般无需支付赔偿金。但如因企业问题导致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企业降低待遇员工拒绝续约,员工每服务满一年,有权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企业应遵守劳动法规定,合理补偿员工,维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离职未通知雇主,若造成雇主损失,雇主有权追偿。按我国法律,劳动者需书面通知并至少提前30天预告终止劳动关系,试用期员工则需提前3天通知。为免法律纠纷,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前通知雇主,妥善处理事宜。

劳动者离职未通知雇主,若造成雇主损失,雇主有权追偿。按我国法律,劳动者需书面通知并至少提前30天预告终止劳动关系,试用期员工则需提前3天通知。为免法律纠纷,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前通知雇主,妥善处理事宜。

劳动者离职未通知雇主,若造成雇主损失,雇主有权追偿。按我国法律,劳动者需书面通知并至少提前30天预告终止劳动关系,试用期员工则需提前3天通知。为免法律纠纷,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前通知雇主,妥善处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