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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时间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

时间:2025.05.09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 阅读:1030人
律师解析:
1.伤残鉴定时间因情形而异,通常在原发性损伤及并发症治疗结束、临床效果稳定后开展。
2.工伤伤残鉴定
职工工伤治疗后伤情稳定,有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或停工留薪期满,就应做劳动能力鉴定
3.人身损害伤残鉴定
像交通事故侵权致伤,医疗终结后,可双方委托或法院指定机构鉴定。
如骨折,伤后三到六个月,愈合且功能稳定时鉴定较合适。
确保鉴定时机能反映真实伤残状况。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单位认为应立即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赔偿事宜。但小朱觉得自己伤还没好,治疗未终结,此时鉴定不能准确反映其伤残状况。另外,小丽在交通事故中骨折,肇事方希望尽快鉴定赔偿,而小丽认为应等骨折愈合且功能恢复相对稳定,按照一般骨折伤后三到六个月左右再鉴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工伤伤残鉴定,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才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小朱单位要求立即鉴定不合理。
2、对于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像交通事故这类侵权造成的,通常在医疗终结后,可由双方共同委托或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骨折一般在伤后三到六个月左右,待骨折愈合且功能恢复相对稳定时鉴定较为适宜,故小丽主张更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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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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