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治疗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
停工留薪期满,要做
劳动能力鉴定。
2.骨折类工伤伤后3-6个月左右鉴定合适,神经损伤类因恢复慢,伤后6-12个月做鉴定较妥,具体依病情、医生诊断和专业评估定。
3.申请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同时提交
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资料。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导致骨折。停工留薪期满后,小朱认为自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便打算尽快申请。但公司却认为按照一般情况骨折类工伤伤后3-6个月做鉴定较合适,小朱目前时间未到,不应过早申请,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小朱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申请鉴定是符合基本条件的。
2、虽然一般骨折类工伤在伤后3-6个月左右做鉴定较合适,但具体时间要结合实际病情,以医生诊断和专业评估为准。所以不能单纯依据一般情况来限制小朱申请鉴定的时间。小朱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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