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引发
工伤的医药费承担情况
当
交通事故责任方已
赔偿医药费时,通常
工伤保险基金不会重复支付。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责任方
逃逸不见踪影,无法找到赔偿人;
责任方经济状况差,根本无力支付费用;
事故现场混乱,无法确定责任方是谁;
或者责任方耍赖,就是不愿意支付赔偿款。
要是交通事故责任方没有赔偿或者
赔偿金额不足,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把医药费支付了,随后再向责任方
追讨这笔费用。
而且,职工还能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医药费就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2.处理建议
在处理这类事情时,职工要留意收集相关
证据,像
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这样才能按照规定确定到底由谁来承担医药费。
同时,职工要及时向
社保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依照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以此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认定,小李负事故全部责任。小何住院治疗花费了一笔医药费。小李起初答应赔偿,但后来却消失不见,属于责任方逃逸。小何所在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小何不知该由谁来承担这笔医药费。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方已赔偿医药费,工伤保险基金不再重复支付,但本案中责任方小李逃逸,在此情形下,若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应先行支付医药费,再向小李追偿。
2、然而小何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规定,这种情况下医药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小何需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证据,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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