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讨薪过程中,
误工费和
交通费的承担问题一般遵循“谁主张,谁承担”的原则,即讨薪者自行承担。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具体如下:
1.约定承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
劳动合同、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单位承担讨薪产生的合理误工费和交通费的,从其约定。
比如,双方在合同里写明,员工因合法讨薪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付,那么就按照合同执行。
2.法律规定承担:
在
劳动争议仲裁或
诉讼阶段,如果劳动者主张的合理误工费、交通费得到支持,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
法规,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这笔费用。
不过,法院或
仲裁机构通常只支持合理部分。
而且,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应
证据,如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证明因讨薪耽误工作造成的损失;
交通票据,如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发票等,来证明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只有证据充分,主张才更有可能得到支持。
案情回顾:小何在某公司工作后,公司
拖欠其
工资。小何为讨薪多次往返公司与家中,产生了误工费和交通费。小何认为公司应承担这些费用,但公司以无约定为由拒绝。小何遂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工资及讨薪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讨薪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需讨薪者自行承担,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书面约定由单位承担讨薪的合理误工费、交通费,则从其约定。本案中小何与公司无此约定。
2、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若劳动者主张的合理误工费、交通费得到支持,用人单位可能需承担。不过,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仅支持合理部分,且劳动者要提供相应证据,如误工证明、交通票据等。小何需提供相关证据,仲裁机构才可能支持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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