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定情形下,
民事赔偿与
工伤待遇可兼得。
因
第三人侵权导致
工伤,比如
上下班遇第三人交通事故,
劳动者可获双份
赔偿。
2.劳动者可向
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包含
医疗费、
误工费等;
也能按
工伤保险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3.部分项目不能重复主张,像医疗费这类实际损失费用,遵循填平原则,防止劳动者获双重利益。
除重复项目外,两者通常可兼得。
案情回顾:小朱在下班途中遭遇小胡驾驶车辆的碰撞,经交警认定小胡负事故全部责任。小朱受伤严重,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小朱所在单位为其申请了
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小朱向小胡主张民事赔偿,同时也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小胡认为小朱已可享受工伤待遇不应再向自己索赔,而小朱则认为两者可兼得。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劳动者既可以获得民事赔偿,也能享受工伤待遇。本案中小朱在下班途中因小胡侵权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符合兼得的情形。
2、但部分项目不能重复主张,如医疗费等实际损失费用遵循填平原则。小朱若已在工伤待遇中获得医疗费赔偿,就不能再从小胡处重复获得该笔费用,其他符合规定的赔偿项目可分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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