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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材料是谁负责的

时间:2025.04.2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 阅读:1327人
律师解析:
工伤伤残鉴定材料的准备工作通常由三类主体负责,分别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用人单位: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要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准备的材料主要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像劳动合同
还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
2.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
此时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事故详细报告等。
3.劳动能力鉴定环节:
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鉴定。
在此过程中,伤者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病历、各项检查报告以及诊断证明等资料。
这些资料能帮助委员会准确评定伤残等级,为后续顺利获得工伤待遇赔付提供重要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受伤。公司认为应由小朱自行准备工伤伤残鉴定材料,且未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则觉得用人单位有责任准备部分材料并及时申请。于是,小朱在用人单位未申请的情况下,自行在一年内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要求小朱提供相关病历等资料。

案情分析:

1、依据规定,用人单位需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准备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该公司未履行此义务,存在失职。
2、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时,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小朱的做法符合法律要求。同时,在鉴定阶段,伤者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是为准确评定伤残等级,保障后续工伤待遇赔付的必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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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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