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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举证责任主体是谁

时间:2025.04.25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165人
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纠纷里,举证责任主体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以下详细介绍双方的举证情况:
1.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当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成立时,需拿出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明;
工资支付凭证,像银行转账记录能显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工资;
工作证、工牌等,这些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标识。
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加班费劳动报酬,就得提供相关证据。
工资条能清晰显示工资构成和数额,考勤记录则可证明加班时长等情况。
2.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当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引发劳动争议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比如要证明辞退员工是因为员工违反了单位规定等。
若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提供工资调整的依据、员工入职离职记录等。
总之,劳动争议纠纷中,双方都可能是举证责任主体,关键取决于主张的事项和法律规定。
双方都应积极收集、提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突然将其辞退。小朱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拖欠的加班费。公司称小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所以将其辞退,且不存在拖欠加班费情况。小朱主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公司则对辞退及加班费问题有不同说法,双方因此产生劳动争议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主张劳动关系成立及要求支付加班费,需举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以及提供加班费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等,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公司作出辞退决定发生劳动争议,需对辞退的合理性负举证责任,证明小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若因减少劳动报酬(加班费)发生争议,公司也要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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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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