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以下是
转让合同未履行与
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
法律知识:
1.区分
法律关系:
转让合同未履行和解除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2.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要依据《
劳动合同法》等规定。
正常情况下,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若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
社保等法定过错,劳动者可随时
解除合同。
3.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有合法依据,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等。
若因转让合同未履行,导致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双方可先协商变更合同。
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
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具体的解除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许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A公司有一项转让合同在履行中出现问题。小许认为转让合同未履行不应影响自己的
劳动关系,而A公司却以转让合同未履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打算解除与小许的劳动关系。小许对此不满,双方就
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转让合同未履行与解除劳动关系是不同法律关系。若小许要解除劳动关系,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A公司,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若A公司有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法定过错,小许可随时解除。
2、若A公司想解除,需有合法依据。因转让合同未履行致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双方应先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A公司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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