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资福利精选解答 > 包工头欠薪的发包方有无责任

包工头欠薪的发包方有无责任

时间:2025.04.16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471人
律师解析:
在处理包工头欠薪问题时,发包方是否担责需要分情况来看:
1.发包方足额支付工程款
如果发包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足额支付给了包工头,那么通常情况下,发包方无需对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承担责任。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付款义务。
2.发包方未足额支付工程款:
若发包方存在未足额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导致包工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包方要在未支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农民工工资承担清偿责任。
该条例旨在保障农民工能够及时、足额地拿到工资
例如,发包方与包工头完成工程结算后,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
包工头因拿不到这部分钱,从而拖欠了农民工工资。
此时,农民工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发包方在未支付工程款的额度内支付工资,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作为发包方与包工头小李签订工程合同。工程结束结算后,小胡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小李。小李因拿不到这部分钱,无力支付农民工小丽、小静等人的工资。小丽、小静多次向小李索要工资无果,于是就工资支付问题与小胡产生争议,认为小胡应承担支付责任,小胡则觉得自己与农民工无直接雇佣关系,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

1、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若发包方已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包工头,通常无需对包工头欠薪担责。但本案中,小胡存在未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形,导致小李无力支付工资。
2、在此情况下,小胡应在未支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小丽、小静等农民工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小丽、小静可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小胡在未付工程款额度内支付工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