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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必须干满三个月吗

时间:2025.04.1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77人
律师解析:
1.签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干满三个月,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合同。
2.若合同有服务期约定,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约定要付违约金,数额不超培训费用。
3.没有服务期约定,劳动者按法定程序离职,不受工作时长限制。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其至少工作满三个月。小朱工作一个月后想离职,公司以合同为由拒绝。小朱认为自己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他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而公司称虽在试用期,但为小朱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有服务期约定,小朱此时离职需支付违约金。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小朱处于试用期,若不存在服务期约定等特殊情况,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即可离职。
2、若公司为小朱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小朱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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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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