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现实职场中,恶意
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过
劳动者可依法主张
赔偿金。
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当用人单位恶意
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
工资。
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就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是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举个例子,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1万元工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依旧不付,那么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5000元到1万元的赔偿金。
劳动者若遇到工资被恶意拖欠的情况,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若用人单位在责令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通过这些途径,劳动者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劳动所得,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却恶意拖欠小朱工资2万元。小朱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但公司在期限内仍未支付。小朱认为公司应额外支付赔偿金,而公司觉得自己没必要支付这笔赔偿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需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标准是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此案件中公司拖欠小朱工资,经责令仍不支付,符合支付赔偿金条件。
2、小朱已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公司仍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下,他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按照应付工资2万元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支付赔偿金,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