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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否有补偿金

时间:2025.04.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002人
律师解析:
1.劳务派遣有支付补偿金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
2.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依法裁员、合同期满不续签(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拒签除外)、单位破产等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4.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案情回顾:

小朱是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工作两年后,劳务派遣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了与小朱的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给予相应补偿,而单位却认为无需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本案中劳务派遣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小朱工作两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应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又因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应支付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给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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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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