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次性
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获取情况较为复杂,需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
一级至四级
伤残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除了可获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能按月领取
伤残津贴等长期待遇。
五级、
六级伤残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如果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种情况就属于一次性解决长期待遇问题。
七级至
十级伤残当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也能获得相应的一次性待遇。
总之,伤者能否获取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要依据具体的
伤残等级和实际情况,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
法规进行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鉴定为
五级伤残。小朱希望能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认为按照常规应按月支付部分待遇,不同意一次性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对于小朱能否获取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相关法规,五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小朱提出一次性解决待遇问题符合法规赋予其的权利,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配合处理,给予小朱相应的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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