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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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加班,并且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由于生产经营需要。2、必须与工会协商。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4、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还必须符合规定,即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