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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双小腿骨折怎么赔偿

时间:2025.04.03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351人
律师解析:
1.工伤认定确定流程: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
2.治疗费用支付: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延长不超12个月。
4.伤残津贴规定: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发伤残津贴。
七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赔偿数额依工伤职工工资、年龄、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时不幸受伤。公司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小朱认为公司不作为,自己在受伤后6个月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小朱发现部分治疗费用未支付,且停工留薪期公司只发了部分工资。后来小朱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公司难以安排合适工作,在伤残津贴发放上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该公司未履行此义务,小朱在1年内自行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的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公司应协助小朱处理费用支付事宜。
3、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只发部分工资的做法违法,应补齐差额。
4、小朱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公司难以安排工作的,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需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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