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孕期
被公司辞退,公司应给予
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是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比如工作三年,就支付三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要是孕期
女职工有法定过错,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公司能
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给经济补偿。
不过孕期女职工受特殊保护,公司不能因怀孕就随意辞退。
3.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若公司
违法辞退,女职工可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也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赔偿金。
例如经济补偿是三个月工资,那赔偿金就是六个月工资。
总之,保障孕期女职工权益,公司不能
无故辞退,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已工作两年半,怀孕后,公司以她无法高效完成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小朱认为自己虽怀孕但仍尽力工作,公司不应因怀孕辞退她,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而公司则称辞退合理,拒绝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孕期女职工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随意辞退。小朱怀孕并非法定过错,公司以无法高效工作为由辞退她不符合法律规定。
2、若公司违法辞退,小朱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小朱工作两年半,经济补偿应为两个半月工资,赔偿金则为五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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