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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3.29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091人
律师解析:
1.本人工资是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关键依据。
通常,它指工伤职工在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2.要是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就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3.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工伤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时,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
4.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保证工伤保险待遇公平合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明确本人工资的计算方式及特殊情形下的处理办法,能让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有章可循,避免出现不合理的差异,使工伤职工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在遭受工伤后,其生活和权益不因工作受伤而受到过度影响,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小朱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单位认为应按其实际缴费工资计算待遇,小朱则认为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此外,小朱处于停工留薪期,单位发放的工资与小朱原工资福利待遇有差异,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在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应按60%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小朱主张合理。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单位未按此规定发放工资,不符合法律要求,应补足小朱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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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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