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女职工孕期时若
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会续延到相应情形消失才终止。
比如,一直延续到孕期结束、
产假结束等情况。
2.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合同期满就终止合同,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
工资待遇。
要保持工资发放正常,福利待遇不变。
3.要是女职工希望继续在单位工作,能和单位
协商一致后
续签劳动合同。
双方就
续签的条款、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进行沟通确定。
4.若女职工不愿继续在单位工作,提前通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依法支付相应
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按规定核算。
5.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否则一旦
违法操作,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面临罚款、
赔偿等后果。
案情回顾:小丽是一名女职工,其劳动合同到期时正处于孕期。公司以合同期满为由欲终止与小丽的
劳动关系,并告知将停发工资。小丽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孕期劳动合同应延续到相应情形结束,且公司不能降低其待遇。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丽希望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公司则坚持终止合同。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应延续到相应情形结束才终止,该公司以合同期满终止与小丽的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
2、在此期间,公司不能降低小丽的待遇,若其停发工资,属于
违法行为。若小丽想继续工作,公司应与其续
签合同;若小丽不想干而通知公司
解除合同,公司需依法给予补偿。公司不依法行事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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