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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认可录音证据吗

时间:2025.02.2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一般认可录音证据
录音作为电子证据,符合规定条件就能被采纳。
其一,必须合法取得,不能用窃听等非法手段。
其二,内容要与劳动争议案相关,能证明案件事实,像双方约定、工作情况等。
在劳动仲裁中,录音能补充书面证据不足,提升主张可信度。
不过它不是唯一证据形式,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书证也很重要。
总之,录音证据在劳动仲裁中有认可性,但要满足合法性和关联性等要求,保证其在案件审理中的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小朱向仲裁委提交了一份与公司领导的录音,欲证明公司曾口头承诺的加班补贴未发放。公司却称该录音是小朱私自偷录,不具备合法性,不应被采纳,双方就该录音证据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劳动仲裁中,录音作为电子证据,需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被采纳。若像公司所主张,小朱是用窃听等非法手段取得录音,则该录音因不合法不能被认可。
2、同时,即便录音合法取得,还需内容与劳动争议相关,能证明案件事实。此录音若确实涉及加班补贴约定,满足关联性要求,就可能被采纳,以补充书面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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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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