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导致的
误工费呀,得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算呢。
1.误工时间呢,一般就看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开的证明就行。
要是受害人伤好了还在误工,那误工时间能算到定残前一天呢。
2.收入状况呢:
要是有固定收入,就按实际少的收入算。
要是没固定收入,就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要是没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算。
得注意哦,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能算到定残前一天,而且算误工费的时候,要把受伤治疗的时间等相关因素扣除掉呢。
案情回顾:小朱因交通事故受伤,将肇事者小李告上法庭,要求
赔偿误工费。小朱出具医疗机构证明其误工时间为3个月,但小李认为小朱实际在1个半月后已基本恢复正常生活,不应按3个月计算。此外,小朱主张按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小李则质疑该收入证明真实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误工时间,若小朱确因伤持续误工,按规定误工时间一般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若伤好后仍误工可算至定残前一天。小朱有医疗机构证明为3个月,若能证实持续误工,应按此计算。
2、在收入状况方面,小朱有主张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的权利,若其能提供真实有效证明,应予以支持;若无法证明,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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