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伤残等级的确定主要依据
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具体说明如下:
1.劳动功能障碍分级:
劳动功能障碍一共分为十个
伤残等级。
其中,
一级伤残最为严重,
十级伤残相对最轻。
2.
伤残认定情形:
不同程度的器官缺失或功能丧失,且其他器官无法代偿,同时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者存在完全、大部分、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等情况,可依据具体情形认定为相应等级的伤残。
比如,一侧眼球被摘除这种情况,通常可被认定为
五级伤残;
而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功能达到90%以上时,一般可认定为一级伤残。
3.评定主体及方式:
具体的伤残等级认定并非随意进行,而是需要由专业的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对劳动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评定,以此来确定最终的伤残等级。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一侧眼球被摘除。他认为自己应被认定为五级伤残,但单位认为其伤情达不到该等级,双方就伤残等级认定产生争议,小朱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小朱一侧眼球被摘除,按规定通常可认定为五级伤残。
2、伤残认定需考虑器官缺失等多方面情况,小朱此情形符合相应认定标准。且评定应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标准全面综合评定,其结果应作为确定伤残等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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