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河南省
工伤8级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式为本人
工资×11个月。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两项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在计算相关
赔偿时,需准确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河南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8级。小朱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单位在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按实际缴费工资计算,双方就
赔偿标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规定的60%计算。且小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对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也存分歧。
案情分析:1、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规定小朱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应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按实际缴费工资计算不符合标准。
2、小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按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按2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