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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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依据相关法规,员工在因工致残后,经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级者,可依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此过程中,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向该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承担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省工伤致残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通常来说,一级至六级伤残可以获得27到16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七级至十级伤残可以获得13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不过,具体的赔偿数额还是要根据个人情况和相关规定细则来确定,以上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

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根据当地的基本工资水平和发展水平进行确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