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工人在工地上干活时,若因工作方面的原因致使脚摔断,这种情况一般属于
工伤。
比如在搬运建筑材料时,因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脚骨折,这就是典型的因工作原因受伤。
2.《
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是保障工人权益的重要依据。
3.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需要仔细考量。
4.工人受伤后,其本人及
家属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具体受伤情况。
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为工人
申请工伤认定。
若用人单位未履行申请义务,工人或其家属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请。
5.总之,工人在工地干活脚摔断,多数能认定为工伤,但具体还得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认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地搬运建筑材料时,因地面湿滑摔倒脚骨折。但小李在工作时未按规定戴安全装备受伤,小胡在工地角落玩手机分心摔倒受伤。争议点在于小李、小胡的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情分析:1、小朱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搬运建筑材料这一工作原因受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
2、小李虽在工作时间和场所,但因自身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存在明显过错,这种情况可能会对
工伤认定产生影响,需仔细考量。
3、小胡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玩手机活动时受伤,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所以小胡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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