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
误工天数的确定:
通常按照受伤职工的实际误工天数来计算。
一般以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确定的
停工留薪期为准。
这个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
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比如遭受重大创伤、患有罕见
职业病等,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
误工费计算标准:
计算误工费时,要依据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
月工资。
若职工
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为避免过高赔付,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若职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为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医疗机构诊断需停工留薪6个月。小朱主张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误工费,但单位认为小朱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误工天数,小朱的停工留薪期6个月,未超过规定的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应以该诊断证明确定的6个月作为误工天数。
2、对于误工费计算标准,若小朱工资确实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照规定,单位主张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误工费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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