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
赔偿中,治疗费的计算通常依据实际发生的
医疗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1.实际发生原则:
工伤职工因
工伤事故在定点
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所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都应纳入计算范畴。
比如挂号费,这是就医的起始费用;
检查费,用于明确伤情;
治疗费,是针对具体伤情开展治疗的费用;
药费,用于购买治疗所需药品等。
并且,这些费用都必须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支撑,以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目录范围:要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来执行。
只有在这些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才会得到赔偿,超出部分通常不予赔付。
3.后续治疗费用:若工伤职工后续还需要进行治疗,例如
伤残后的康复治疗,一般需要经过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
确认后,再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总之,工伤赔偿的治疗费以实际发生且符合规定范围的费用为准,相关凭证要妥善保存。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前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治疗过程中产生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多项费用。其中部分药费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且小朱后续还需康复治疗,但未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小朱要求单位赔偿所有费用,单位拒绝,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等合理且有医疗票据支撑的费用,属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应纳入工伤治疗费计算范畴,单位应予以赔偿。
2、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费,超出了规定范围,按照相关要求,这部分费用通常不予赔付。
3、小朱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用,因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符合赔偿规定,暂不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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