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南通市
工伤十级的
赔偿金额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
工资。
比如,若本人
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这部分
补助金就是5000×7=35000元。
2.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若职工
解除劳动关系,可获得这两项补助金。
其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规定,一般分别是4个月和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假设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4000×4=16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00×8=32000元。
3.其他费用:治疗工伤产生的
医疗费用,会按照实际花销及相关规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会根据住院天数和当地标准给予;
停工留薪期工资则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总体而言,按照上述假设情况计算,总赔偿金额约为83000元。
不过,实际赔偿金额会因本人工资、当地平均工资以及具体伤情等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案情回顾:小朱在南通市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工伤十级。小朱认为应按规定获赔约83000元(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但单位觉得小朱停工留薪期过长,对应工资发放过多,且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存疑,不愿足额支付
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严格按照7个月本人工资计算,若小朱月工资明确,单位需按标准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依据当地政府规定,按相应月数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单位不能随意质疑标准。
3、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单位需提供合理依据才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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