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鉴定终结后离职,如何领取赔偿金在经历了工伤鉴定并选择离职之后,该名劳动者有权委托用人单位向上一级的工伤保险机构进行相应的赔偿申报事宜。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如若工伤职工个人自主决定,则其可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能否在未离职前提取针对劳动工伤事故的一次性赔偿,当事人在未选择离职的情形下同样有权利获取相应补偿。具体地说,当劳动者因为遭受工伤而导致身体残疾时,不论其是否仍继续留在原工作岗位上为雇主提供服务,他们都能依法享有一笔数额固定的伤残一次性补助金。此外,倘若员工选择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还有权领取本人应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劳动者在离职之后一年内享有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权利。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于员工离职时结算所有工资及补贴款项。若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或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承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责任。

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获取,您无需主动提出辞职即可实现。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只要是被认定为由于工伤所导致的身体伤残,无论劳动者是否仍与用工单位保持着劳务雇佣关系,均可获得相应形式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然而,对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偿内容,则须在劳动者决定离开工作岗位时才能领取。因此,对于您来说,若想同时拥有这三项补偿选项,您需要选择辞职。

员工工伤离职后,若已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约两个月内可获补偿金。劳动者需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身份证明,前往社会保障机构申报赔偿。经审查确认后,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