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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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具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享受地方补助;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8.520(元。

在深圳市企业职工工伤待遇的规定是在医院期间的花费基本上是全额报销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2/3进行报销,住院治疗期间的工资还是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发放,工伤事故确定了伤残等级以后,职工还可以享受到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深圳市非工伤死亡待遇是丧葬费和抚恤金,其中丧葬费的标准是三个月的工资,而抚恤金则按照月工资的六倍执行,当然,如果有两个亲属需要供养的,抚恤金是月工资的九倍。深圳职工在单位因为意外去世,即便不是工伤,家属也可以拿到一些赔偿。

深圳市工伤期间薪资待遇一般是按照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而且在此期间还可以得到用人单位所发放的所有福利,但停工留薪一般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十二个月。

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造成工伤鉴定下来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也需要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这个时候不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