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
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情况至关重要。
当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时,就应当被认定为
工伤。
然而,若上班路上是自己全责,这就表明是本人主要责任了,按照一般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不过,这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总的来说,通常情况下上班路上自己全责是不属于工伤范畴的。
但不能一概而论,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经过详细的考量和分析后,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自己全责就直接否定
工伤的认定,而要综合各种因素,谨慎地进行判断和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路上骑电动车与一辆汽车相撞,交警认定小朱负全部责任。小朱认为自己虽全责,但属于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非
故意行为,应认定为工伤,单位则认为按一般情况,自己全责不能认定工伤,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而言,上班路上自己全责表明是本人主要责任,按常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单位基于此认为小朱不应认定工伤有一定依据。
2、但如果小朱能证明是在合理时间范围及合理路线上,且事故是因非本人故意行为引发,即便全责,结合具体实际情况,也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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