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指出,孕期女职工拥有特定的权益。
其一,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孕期女职工的
工资,这能保障她们在孕期的经济收入不受影响。
其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孕期女职工,为她们提供了工作上的稳定性。
2.当员工怀孕后出现工作表现不佳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首先要做的是与员工进行沟通交流。
通过沟通,了解员工具体的状况,仔细排查是否是因为怀孕而给工作带来了困难,比如身体不适影响工作效率等。
3.倘若员工确实是由于身体原因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
在进行调整时,一定要确保调整后的工作既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也不违背
劳动合同的约定,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如果员工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用人单位的工作调整,或者仍然继续消极怠工,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处理。
不过在处理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程序的合法性,比如要事先将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告知员工,让员工清楚知晓相关规定,同时要给予员工
申辩的机会,让员工有机会解释自己的行为和情况。
5.要是员工违反了严重违纪规定,用人单位则有权
解除劳动合同。
但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之前,用人单位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
证据,以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案情回顾:小朱是孕期女职工,在工作中表现不佳。单位小李与小朱沟通后,发现是怀孕影响工作。单位按照规定合理调整小朱岗位内容,小朱无正当理由拒绝。单位小胡依据规章制度处理小朱,小朱称单位未事先告知制度内容。争议点在于单位是否事先告知制度内容。
案情分析:1、单位若未事先告知规章制度内容,处理小朱的程序不合法。
2、若单位能证明已告知,小朱无正当理由拒绝合理调整岗位且消极怠工,单位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处理。
3、若小朱违反严重违纪规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保留好证据才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