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口头辞退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一旦事后反悔,情况就会变得复杂起来,需要依据具体的状况来进行判断。
2.倘若有十分明确的辞退通知,或者有相关的
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已经
被辞退了,然而随后却又被要求继续工作,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看作是单位的单方面变更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明确表达其态度。
如果单位坚持要继续
履行合同,那就应当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但要是单位仍然坚持要
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就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违约责任,比如让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的辞退证据,仅仅只是口头表述,并且之后单位依然让员工继续工作,通常就会被视为
劳动关系仍然在继续
存续,员工就应该继续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4.总之,无论处于哪种情况,员工都要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可以保留与辞退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录音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被小李口头辞退,小朱有录音证明此事。之后小胡又代表公司要求小朱继续工作,小朱拒绝并要求公司明确态度。公司坚持辞退小朱,小朱要求公司支付
经济补偿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明确辞退证据(录音),公司之后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属于单方面变更行为。
2、小朱拒绝继续工作并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合理的,因为公司在明确辞退后又反悔,且小朱不同意继续工作,符合法律规定的员工权益保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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