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
被打致
轻伤二级后,
误工费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2.首先,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是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能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3.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误工费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而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
要是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此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来计算。
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计算误工费时,一定要提供相关
证据,像是
劳动合同、工资单、纳税证明等,这些证据能有力地证明受害人的收入情况。
并且,
赔偿义务人有责任承担受害人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部分,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将小李打伤致轻伤二级。小李受伤后接受治疗,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小李有固定收入,但小朱在
赔偿误工费时对计算方式存在争议。小李要求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小朱则认为
证据不足,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误工时间应依据医疗机构证明,若致残持续误工则到定残日前一天。
2、小李有固定收入,按规定误工费应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小朱若对证据有异议,应根据法律规定合理要求小李补充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纳税证明等,而不能无故拒绝按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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