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判断第五跖骨基底骨折能否评10级
伤残,主要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
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等级》这一标准。
当骨折经过治疗后留下了较为明显的后遗症,像疼痛持续、活动受到限制等情况时,倘若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就有被评定为10级伤残的可能:
其一,进行了跖骨内固定术,通过手术对骨折部位进行了固定处理;
其二,存在轻度的功能障碍,虽不影响正常生活的大部分方面,但在某些特定动作或活动中会表现出一定的受限;
其三,没有进行跖骨内固定,骨折愈合后没有特别明显的功能障碍,然而患者自身却有主观感觉上的异常,比如感觉患处异样等。
不过,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必须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实际的伤情来进行详细的鉴定和确定。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在鉴定标准方面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所以,为了能得到准确的鉴定结果,建议患者前往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详细的咨询和专业的鉴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导致第五跖骨基底骨折,经治疗后存在疼痛持续和活动轻度受限的情况。小朱认为自己符合评10级
伤残标准,因为有疼痛持续且活动受限,他觉得自己可能属于轻度功能障碍。但小李代表公司认为不同地区标准有差异,不能确定小朱一定能评10级伤残,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依据自身治疗后的情况,如疼痛持续和活动受限,对照标准认为能评10级伤残有一定合理性。
2、小李提出不同地区鉴定标准存在差异也是事实,最终评定确实需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实际伤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