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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时间:2025.01.15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380人
律师解析:
初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后,若是作为雇主的企业并未选择续订,那么通常情况下都必须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若出现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个别特殊状况,则另当别论。
关于补偿金额的确定主要依据于劳动者在所在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每满一个完整的年度就应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数额。
倘若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企业还需额外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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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达律师

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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