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用人单位未能
续签劳动合同时,却仍旧继续使用工人从事劳务行为,工人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追索在未签订正式书面
劳动合同所产生时期段内双倍薪酬的差额部分。
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长以及薪酬水平来履行相应的赔付责任。
倘若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工人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
合同关系,用人单位甚至还有可能面临需向工人
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额外成本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