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工伤保险的理赔时限,需根据案情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考量。
一般而言,在员工发生
工伤事故并
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待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具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为受伤职工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地为
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则其应当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这一过程中的理赔时限可能会相对较长,因为其间可能涉及到与用人单位的协商、
仲裁乃至
诉讼等环节。
通常情况下,如果一切进展顺利的话,数个月之内便可顺利获得相应损失的
赔偿;
但是对于那些较为复杂的
案件处理,所需时间有可能长达一年甚或更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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