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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4级赔偿标准最新

时间:2024.09.2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984人
律师解析:
关于因工伤而评定为四级伤残情况下的赔偿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补偿费用:
首先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数额为受害人所在单位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21倍;
其次,每月需向受害者发放彰显其受伤害程度的伤残津贴,津贴标准为受害人所在单位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75%。
除此之外,对于处于工伤治疗期间的受害者,还应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工资以及必要的护理费用。
当受害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完成相关退休手续之后,将停止发放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水平,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补足两者之间的实际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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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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