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工伤赔偿标准的确立问题,其计算方式颇为繁琐,通常涉及到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多个方面。
首先,关于医疗费部分,应依据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精确计算;
其次,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一项,一般情况下会参考当地政府部门所制定的相应标准来执行;
最后,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则需要根据受伤员工的
伤残程度来加以确定,比如
十级伤残对应的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若
劳动者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那么他们还有望获得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然而具体的金额大小在各个地区的规定上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