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是有权
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次,劳动者可以通过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的方式,来解除他们之间的
劳动合同。
同样地,员工在
试用期期间,可以通过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的举措,来终止他们的
雇佣关系。
再者,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劳动者也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一是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
二是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且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当获得的
工资,如若未做到该点,则劳动者可行使此项权利;
三是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动者购买
社会保险,那么劳动者也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背了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侵害,此时,劳动者有权
终止劳动合同;
五是如果由于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所列明的情形,使得该劳动合同失去原本应该具备的效力,那么劳动者亦可依据这一条款行使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最后,如果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使得劳动者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劳动者也是可以执行这项权利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采用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劳动者继续进行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
违法指令,让劳动者冒生命危险进行作业,那么这些都将被视为严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劳动者对此类行为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当即解除其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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