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当员工无法胜任工作时,雇主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为每服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未提前书面通知,还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通知金。但雇主应先安排新岗位或培训,若员工仍不胜任方可解约。未遵循此程序属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双倍补偿金,即每服务满一年获两个月工资赔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在职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按一年算,不足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两倍赔偿金。试用期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未提前通知的,有特定规定。

员工病假后若遭解雇,应根据服务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一个月薪资,不满一年按一档支付。若员工医疗期满仍无法工作,雇主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无法胜任岗位职责时,是否能获得离职赔偿需视情况而定。N+1赔偿制度涉及特定情形下,除支付经济补偿外,还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额外补充,以解除劳动关系。其中,“N”代表补偿金发放月数及工资,“1”指额外一个月待通知金。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则需支付此额外待通知金;反之则无需支付。

员工因不胜任工作被辞退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应获得经济补偿。 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高收入员工补偿受限制,最多十二年。